关于推荐评选“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、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”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工美协会 | 发布时间: 285天前 | 57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关于推荐评选“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、

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

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、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《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3〕60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精神,根据《上海市推荐评选“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”工作实施方案》,详情如下:

一、上海的表彰和推荐名额分配如下:

1)先进集体:

上海市轻工业协会表彰名额3个,推荐名额4个。

上海新集体经济合作联社表彰名额2个,推荐名额3个。

2)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:

上海市轻工业协会表彰名额4名,推荐名额5名。

上海新集体经济合作联社表彰名额2名,推荐名额3名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按照《通知》规定,此次评选范围是上海轻工行业企事业单位、行业协会、联社及其内设机构以及连续工作5年(含)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。

1、凡主营业务不属于轻工行业范畴的企事业单位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。

2、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不参加评选。

3、行政级别为副局级(或相当于副局级)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,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参加评选。

4、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,不参加此次评选。

5、中央所属企业集体和职工不参加此次评选。

6、事业单位担任处级职务、具有高级职称且仍在生产、科研一线工作的学术带头人,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加评选。

三、推荐条件

1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推荐条件

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领导班子坚强有力,团结协作、作风优良,职工队伍素质良好,劳动关系和谐;履行社会责任,参与公益事业,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重视环境保护;安全文明生产,近5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作为推荐对象:

1)在推动轻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,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;

2)在科技创新、技术改造、节能减排、质量管理等方面居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,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突出,品牌文化建设成绩突出,经济效益居全国同行业前列;

3)在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企业文化建设、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;

4)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,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,队伍建设成绩突出;

5)深化集体企业改革,积极探索集体经济、合作经济发展的新途径,集体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,联社实力不断壮大,互助合作事业巩固发展;

6)在抗疫保供、复工复产、保供稳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。

2、全国轻工行业先进个人推荐条件

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热爱轻工事业,开拓进取,勇于创新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诚信自律,遵纪守法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,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推荐对象:

1)发扬工匠精神,技能拔尖、技艺精湛,生产劳动效率在同行业居领先水平,在改善工艺、提高产品质量、降低生产成本、节能减排、提高经济效益中取得显著成绩;

2)在开展自主创新、推进科技进步、重大基础理论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,研究、应用、推广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,组织科研成果转化,设计开发新产品,创名优产品,推行品牌战略、标准化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;

3)在深化企业改革、推动结构调整,实现转型升级,坚持诚信经营,重视公益事业,履行社会责任,重视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、资源节约,实现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;

4)在防止重大事故、抢险救灾、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有突出业绩;

5)在加强党的建设、企业思想文化建设、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;

6)在推动城镇集体经济、合作经济及手工业发展方面勇于创新探索并作出显著成绩;

7)在抗疫保供、复工复产、保供稳价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。

因本次推荐评选工作名额有限,故请各单位于7月20日16:00前向我协会预报名,将“姓名、性别、单位职务、300-500字个人事迹”发送至协会邮箱sacacn@163.com 谢谢配合。

咨询电话:64746003

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
2023年7月17日